
菲律宾外国资本在国内设立法人实体
菲律宾外商投资企业(Foreign Owned Domestic Corporation)设立指南
菲律宾的法人设立存在对外国人的限制,具体限制因行业及业务内容而异,可能包括禁止外国资本投资,或允许外国资本投资比例为20%、25%、30%、40%等。
外国企业在菲律宾参与经济及商业活动受1991年修订的《外国人投资法》(FIA)规范,该法为共和国法律第7042号。FIA根据《外国人投资限制清单》(Negative List)对外国投资进行禁止或比例限制。外国投资限制清单包含A类和B类两部分。A类包含根据菲律宾宪法或特定法律限制外国所有权的投资领域。B类包含以国家安全、国防、卫生及道德风险以及保护本地中小企业(SME)为由限制外国所有权的投资领域。
除菲律宾宪法规定的限制性投资活动外,菲律宾总统可每两年修订一次外国人投资限制清单。
外国人投资限制清单每两年更新并发布一次,目前生效的清单是根据2018年10月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EO)第65号由杜特尔特总统签署的第11版。
第11版中,杜特尔特政府致力于鼓励外国直接投资进入菲律宾几乎所有投资领域(土地所有权除外)。
菲律宾第11版外国人投资限制清单(Foreign Investment Negative List;FINL)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以下韩国贸易投资促进局(KOTRA)报告资料。
菲律宾第11版《外国投资限制清单》(FINL)发布 - KOTRA报告链接
* 根据菲律宾当地法律,外国人无法以个人名义注册企业,仅菲律宾公民可注册企业。
* 外国人仅可设立外资企业(外资占比40%以上)或合资公司(外资占比不足40%)。
* 根据菲律宾《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Act),外国人不得从事律师、会计师等专业职业。因此,必须与当地专业人士合作开展业务,法人管理也需与当地专业人士合作进行。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基本条件:
1. 发起人至少5人,并任命5名以上董事(发起人及董事需至少持有1股以上股份)。
2. 最低注册资本为US$200,000。
3. 经营范围不得包含在外国人投资限制清单内。
所需文件:
1. 股东/董事的护照复印件
2. 股东/董事的英文姓名证明
3. 股东/董事的身份证明
4. 注册资本汇款证明
5. 公司设立表格 F-100
6. 财务主管宣誓书
7. 公司章程公证
办理流程:
1. 公司名称查询
2. 公司章程草稿起草
3. 将章程草案提交至菲律宾当地银行,办理资本金汇款相关手续
4. 向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章程及银行证明文件,申请营业执照
5. 取得营业执照后,完成全部手续
预计办理周期:
3~5个月
业务费用:
根据行业及业务要求,另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