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香港的地域来源征税模式吸引全球企业家?
- Marketing Mirr Asia
- 9月30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香港已成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商业枢纽之一。在众多原因中,最突出的就是其地域来源征税模式(territorial taxation model)。这种税制使香港成为企业家、跨国公司和投资者首选的营商地。
本文将解释该制度的运作方式、优势、合规重点,以及为什么它持续吸引全球企业家。

地域来源原则
与全球征税制度不同,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
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需纳税;
境外所得一般无需在香港缴税,即使汇回香港也不纳税;
收入是否源自香港取决于合同签署地点、服务或货物提供地、经营控制所在地等具体情况。
官方参考 – 香港税务局(IRD): 利得税 – 地域来源原则
这一原则让企业在符合实质与证据要求的情况下,可合法将境外利润排除在香港税网之外。
简单透明的利得税制度
香港的利得税制度全球最为简洁:
两级制:
应课税利润首200万港元:8.25%
超过200万港元部分:16.5%
无额外间接税或资本税:
无增值税/销售税
无资本利得税
无股息和利息预扣税(特定特许权使用费除外)
官方参考 – GovHK: 利得税税率
薪俸税:个人税环境优越
对移居香港的企业家而言,个人所得税同样具吸引力:
累进税率:2%、6%、10%、14%、17%
标准税率:15%(超过500万港元部分16%)
多项免税额:
基本免税额:132,000港元
已婚人士免税额:264,000港元
子女免税额:每名子女130,000港元(出生年份额外免税)
官方参考 – GovHK: 薪俸税税率
优化后的境外收入豁免(FSIE)制度
为符合国际标准及BEPS 2.0要求,香港实施了优化的境外收入豁免制度:
适用于股息、利息、处置收益及特定知识产权收入;
跨国企业需符合实质、所有权及税务居民条件;
目的在于防止“双重不征税”,同时保持地域税制框架。
官方参考 – 香港税务局: 优化境外收入豁免制度
企业家看重的优势
全球税务效率 – 跨境企业可将境外利润排除在香港税收之外
明确可预测 – 清晰的法规和判例,税局提供官方指引
避免境外利润双重征税 – 结合广泛的双边税收协定网络
营商友好环境 – 低税率、无间接税、健全法律体系和高效市场
实际案例
科技公司:在欧洲签订合同并交付软件,相关利润可能视为境外收入并免税。
贸易企业:在内地采购商品并直接出口海外,若在香港无主要创利活动,则利润可获豁免。
合规要点
必须保存文件证明收入来源;
被动收入豁免须证明在港有足够经济实质;
跨国集团须考虑BEPS 2.0全球最低税影响;
虚拟资产等行业还需遵守证监会(SFC)及金管局(HKMA)监管要求。
结论
尽管新增合规要求,香港的地域来源征税模式依旧极具吸引力。其低税率、境外收入豁免和清晰的法规,为全球企业家和家族办公室提供了安全且高效的国际业务平台。
Mirr Asia Business Advisory 协助客户在享受香港税制优势的同时,确保架构符合最新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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